经临沂市人民政府批准,临沂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宗地编号 |
土地座落 |
出让 面积 (㎡) |
土地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规划条件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2016-070 |
位于河东区相公街道,四至为:东至付家屯、范古墩村用地,西至济南铁路局济南分局、尤家斜坊社区用地,南至济南铁路局济南分局、尤家斜坊社区用地、付家屯村用地,北至济南铁路局济南分局、范古墩村、尤家斜坊社区用地 |
44666 |
仓储用地 |
40 |
容积率≤1.2 建筑密度≥45% 绿地率≤15% |
1399 |
1399 |
2016-071 |
位于兰山区金雀山路西段南侧,东至工业大道(规划),南至规划一路(规划),西至西工业大道,北至金雀山路 |
37540 |
商住用地(商住比1:9) |
城镇住宅70;商服40 |
容积率≤3.0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35% |
11826 |
11826 |
2016-072 |
位于兰山区西工业大道北段东侧,东至工业大道(规划),南至杜家三岗村用地,西至西工业大道,北至规划一路(规划) |
46189 |
商住用地(商住比1:9) |
城镇住宅70;商服40 |
容积率≤3.6 建筑密度≤20% 绿地率≥35% |
15936 |
15936 |
2016-073 |
位于兰山区金雀山路西段南侧,东至梨杭社区用地、山东临沂制氧厂、琅琊王路,南至规划一路(规划),西至工业大道(规划),北至金雀山路、梨杭社区用地、山东临沂制氧厂 |
55371 |
商住用地(商住比1:9) |
城镇住宅70;商服40 |
容积率≤2.0 建筑密度≤25% 绿地率≥35% |
15781 |
15781 |
2016-074 |
位于兰山区琅琊王路南段西侧,东至琅琊王路、华润济南医药有限公司、杜家三岗村用地、鑫诚家园,南至杜家三岗村用地、华润济南医药有限公司,西至工业大道(规划),北至规划一路(规划) |
36802 |
商住用地(商住比1:9) |
城镇住宅70;商服40 |
容积率≤1.8 建筑密度≤25% 绿地率≥35% |
9937 |
9937 |
备注:1、宗地出让范围内的原有土地权利证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2、宗地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
二、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政策等另有规定及列入临沂市土地市场诚信体系黑名单的外,均可申请参加,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申请与登记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行网上交易,申请人须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后,登录临沂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网站,在提交竞买申请截止时间之前交纳竞买保证金,按宗地下载出让文件,并按出让文件要求和系统提示填写竞买申请书并冻结竞买保证金。出让文件规定申请人须提交其他材料的,申请人应同时上传该资料的电子图片,由出让人人工审核。网上交易不接受除网上竞买申请以外其他方式的申请。
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并冻结竞买保证金的时间为2016年12月4日上午9时至2016年12月21日下午5时30分,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申请书中必须予以说明并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四、挂牌时间、竞价方式
挂牌出让采取登录交易系统网站网上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为2016年12月14日上午9时至2016年12月23日下午3时。挂牌时间截止时,交易系统将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择期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五、缴款到账有关事项
竞买人缴款到账以网上交易系统反馈到银行系统的报文信息为准。因网络延迟或网络不通,交易系统不能向银行系统反馈缴款到账信息的,属于单边账,视为缴款不成功。缴款不成功的,银行将做退款处理,竞买人在缴款后应及时登录交易系统核对到账信息。竞买人应当避免在截止期限前的最后24小时缴款,如出现缴款异常情况,请竞买人与出让人及有关银行联系。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七、出让宗地现场踏勘时间
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出让人可提供协助。
临沂市国土资源局网址:http://www.lygtzy.gov.cn/
临沂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gtjy.lygtzy.gov.cn/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jy.linyi.gov.cn
临沂市国土资源局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七号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环球国际四楼
咨询电话:0539-27280518729101
联系人:冯女士李先生
临沂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